路德的實踐神學觀 393 路德的實踐神學觀 劉錦昌 台南神學院哲學、神學課程講師 壹、前言 已故的高思謙神父* 在〈西洋哲學在第十二世紀的狀況〉一文提到一 個現象,十二世紀的歐洲神學教育是以培育神職人員為目的,神學所教授 的內容並不以哲學推論為主,而是多偏重在聖經原文和教父們的著作思 想,但不可諱言的是神學在十二世紀開始系統化、組織起來。高神父指出 「當時神學的著作,按目前的看法來講,可以稱為實際的神學,更可說是一 種『實用的神學』,而不是注重思考的神學,在第十二世紀末期,神學家 所注意的是在確定天主啟示的道理,並用教父們的著作來証明來解釋神的 啟示,並不注重對於宗教真理的哲學式的討論。辯証學的使用,在這種實 際的教學上,只是一種方法論的研究,…他們的著作中,讀者可以看出他 們所關心的都是管理教友,行政上的需要,…在第十二世紀的理論神學, 也就是信仰神學,並沒有提供出真正的道理的綜合。…這些神學大全都沒 有嚴格的系統。」神學開始系統化、抽象化、理論化,並引用哲學體系來 詮解是十三世紀的事;到了十六世紀馬丁路德所反對的士林神學那種偏向 抽象理論的思辯神學發展,是十三世紀末期後的某些現象,致使路德在當 時呼籲神學必須是實踐的這種矯枉之工作;實踐神學並非今日才有的神學 * 高思謙神父是筆者研究所時講授「亞里斯多德倫理學研究」一課的老師,〈西洋哲 學 在 第 十 二 世 紀 的 狀 況 〉請參高思謙,《益齋文存》 ( 下冊), 台 北 輔 仁 大 學 出 版 社 , 1980 ,頁 154~165 。 394 神學與教會 第廿八卷第二期 見解及教育內容。 貳、本論 路德的實踐神學觀 一、實踐神學的概念 路德的時代並未像我們今天一樣清楚地使用 " 實踐神學 "(practical theology) 一詞;但是路德頗清晰地主張神學是以實踐為主,此乃教會史上 公認的一項常識。實踐神學有的神學家視同 " 教牧神學 " (p a s t o r a l theology,pastoralia),認為是在神學教育過程中,培養神職人員、宣教者 使他們能完善其工作所施予的理論和實際的訓練之一支。 1 天主教的神學 教育,神學課程中未必有此名稱,他們對神學的分類與廿世紀的更正教神 學界的神學分類方式頗不一樣,台灣的天主教對實踐神學的看法大體是如 此: 主張實踐神學是「探討宗教尤其基督宗教制度上的活動之神學。包 括宣講術(即講道學)、牧靈神學(教牧神學)、教會制度、教會管理與 禮儀等」2 , 谷寒松神父的見解 3 :谷神父將禮儀神學、牧靈神學、倫理 神學三科目放在理論神學的學門中,而將神學的應用(實踐神學)列有靈 修學、禮儀、教會社會思想、宣道學、要理講授、牧靈輔導學、教會法、 教會管理學、聖樂。谷神父的分類頗有意義,他主要將神學分為實証神學 (positive theology)、信理神學(狹義的理論神學)、實用神學,這些大 範圍的分類內皆有理論與實踐的區分,同時他又特別列出教會的實踐(包 含了信仰生活、靈修生活、見證生活、使徒工作等在內)而在神學的實踐 上他提醒要將人的內在實踐及外在實踐因素加以區別注意,此外,谷神父 1 2 3 A. Rich ardson 編,《 基 督 徒 神 學 辭 典 》 (A Diction ary of Chr istian The olog y),倫敦 SCM 出版社, 1972 , P.2 53 ,從這一觀點看實踐神學(教牧、牧會神學)是神學教 育中必有的一部分。而在 Karl Rahner 與 H. Vorg rimler 所編的《神學辭典》 (Dictionary of The ology)〔紐約 Crossroad,1 981(修訂新版)〕,以及 G.O’Collins 和 E. G. Farrugia 合編的《簡明神學辭典》(A Conc ise Dic tion ary of The olog y)[愛丁堡 T&T Cla rk,2 000 版],此二本辭書中,皆以實踐神學等同牧會(牧靈)神學。 輔大神學著作編譯會編,《英漢信理神學辭典》,台北光啟出版社, 1986,頁 200。 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編,《神學辭典》,台北光啟出版社, 1996 ,頁 507 , 511 , 513 。谷神父的圖表讓讀者不易混淆了若干層次的不同。 路德的實踐神學觀 395 提出要有共融性的實踐(communicative praxis)。至於更正教對於實踐神 學的看法,在此我們以田立克(P. Tillich)的看法為參考, 4 田氏他認為神 學研究要包含實踐神學才算完整,在歷史神學及系統神學之後需有教會生 活的應用,「實踐神學的歸結是教會生活。…實踐神學所處理的是:教會 之本質及功能要藉之以實現,履行的那些施設(institutions)。…實踐神學 有別於理論神學(theoretical theology),這是技術底觀點」5 。田立克並 不看輕實踐神學,他主張理論神學和實踐神學是彼此依存,但實踐神學的 組織是內含在教會機能的教理中,這些機能「需要一種實踐學問來解釋、 批判、改進現存的諸種施設,若有必要,也會提出換新的建議。神學本身 就是此種機能,而教會生活內的這種機能上的施設的實現,乃是實踐神學 所關心的諸多事項之一」6 ,當然,實踐神學也有 " 非神學的層次 ",得以 其他知識為工具。實踐神學是接續了聖經研究(聖經神學)、歷史神學、 系統神學之後的連續性工作。本文在使用實踐神學此概念時,重視的是實 踐神學並非只是一些技巧,而是一種神學,有其理論上的種種探討和思 考,但實踐神學本身得走向並注重實行才是。 二、路德神學的旨趣 路德神學所效力的並非為建構一套理論系統,完成一種系統神學的體 系,反而路德強調神學反省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祈禱、默想、試探這些要 質。由於路德所處時代的學風影響,「路德時代的神學辯論,常常是尖銳 而強烈的,當時用『論辯』 (Disputation)來指正式的學術論辯」,《九十 4 Tillich他和路德同是德國神學家具路德神學背景,Tillich在當代神學家中具有相當的 代表性,因此,我們列出他的觀點供參考。 P.Tillich ,《系統神學》 (卷一),台南 東南亞神學協會, 1 9 8 0 ,頁 4 7 ~ 4 8 ;田氏的神學分類多少承襲施萊馬赫 (Schleiermac her)的分法,將神學分成哲學的、歷史的、實踐的,或如田氏所說的歷 史神學、系統神學、實踐神學。類似田立克對實踐神學的見解,實踐神學家不見得 同意, S.Hin ter 就有對神學不同的分類方式。 5 Tillich ,《系統神學》(卷一),頁 47 。 6 同前引,頁 48 。 396 神學與教會 第廿八卷第二期 五條》、《海德堡辯論》都是這樣的學風下之產物。路德的神學具有高水 準的神學水平,但卻非源自學術的象牙塔,乃是從基督徒真實的生命中孕 育出來的實踐性神學。路德神學的產生,基本上是對教會信仰、教會論本 質問題的思考反省萌生起, 7 進而對教會的體制(制度、聖統制等)、會 議、權柄(權威)、機能等等深一步思索,相當符合田立克對於實踐神學 概念的瞭解。路德的十架神學信念更顯出他的神學之基調,不是從哲學、 理性層面來認識上帝,乃是從人的生活、受苦、隱藏在十架的上帝這些向 度來認識上帝。 8 路德神學重視人間的疾苦、生活具體問題,他的神學並 非空中樓閣,但是路德強調神學的中心是上帝而不是以人為其中心。 9 真 正的神學家是透過十架、受苦來見到上帝的啟示及隱藏中的真理,神學不 是讓人可以誇耀自我、高舉功德作為的,實踐神學不是由人自己去實行人 自己的規劃。我們或許可以如此形容路德的實踐神學是一種聖神論的實踐 神學(a pneumatological theology of praxis),他的神學是因信稱義,被 救贖且經由聖神聖化而行善功的倫理,不是靠自力行善功的實踐,乃是在 聖神引導、帶領下整個生命的改變,在基督身體(個人及教會團體)內來 行一切當行之事。在他的上帝觀、基督論、聖神論、人學、終末論乃教會 觀之下,開出路德所期待的一位新人、受救贖、受呼召之人的實踐神學, 實踐神學是一位重生、經歷上帝改變、稱義悔改的基督徒他的生命之自然 流露。這裡沒有文化、社會、政治、教育哲學的自我建構體系,是本於信 以致於信,像撒該遇見耶穌、保羅在大馬色途中被基督所折服所產生的一 種改變後的實踐,耶穌基督扭轉了他們的價值觀,震撼了他們的生命,他 們對生命有澈底的醒悟,跟隨生命的主所活出的見證,像加爾各答德蕾莎 修女,似乎建立了一個龐大的慈善事業,而所有的異象、根據和發展只不 7 8 9 林鴻信,《覺醒中的自由-路德神學精要》,台北禮記出版社, 1997 ,頁 14 。路德 認為神學的形成要以祈禱、默想、試探(oratio,meditatio,ten tatio)為主,從這些經 驗中有所反省建構。 楊慶球,《馬丁路德神學研究》,香港基道出版社, 2002 ,頁 9 。 林鴻信,《覺醒中的自由》,頁 108 。 路德的實踐神學觀 397 過是她的謙卑順服和不斷祈禱聽從引導的結果而已。10 路德和加爾文,甚 至同時代的羅耀拉.依納爵,他們的實踐神學都是相當正統、忠於基督, 只是盡一位受呼召的人其本份而行的生命見證罷了,他們的 " 實踐 " 神學 就顯映了光,吸引周遭的人,建立一種實踐的模式,不自以為是。 在〈勸基督徒毋從事叛亂書〉中,路德告訴基督徒對於邪惡的事,基 督徒要做三件事:一、承認自己的罪,二、要謙卑地禱告反對惡者的統 治,三、是將自己的口成為基督之靈的口,使人們知道惡者的詭計,將惡 者與基督的教訓、福音對照。路德在此提醒我們的是「我們自己毋須努 力,就要使他降卑」,是用真理的光來毀滅惡者而非靠我們自己的力量。 11 路德注重的是基督徒要傳揚福音真理,用筆舌教訓宣講,不是高舉教會 法規,乃是生活於信與愛,將真理散佈於民間。 12 1522年大齋期第一主 日的講道中,路德告誡信徒們,基督徒的特性是有愛: 上帝的國-我們就是這國-不是在乎言語或文字,乃是在乎行 為和實行。上帝所要的不是聽道的人和背誦道的人,乃是行道的 人,即是用愛所實踐的信來操練自己的人。因為信沒有愛是不夠 的,信沒有愛,就根本不成其為信,而是一種虛假的信,…我們還 需要有忍耐。因為凡有信仰,對上帝交託,對鄰舍表示愛心的人, 既天天這樣實行,就必要受逼迫。…但是忍耐生盼望,這盼望甘心 服從上帝,在祂裏面找著安慰。這樣信仰經歷許多艱難和逼迫,就 天天增長、加強。內心既因上帝的恩典接受了這樣的美德,就必按 它從上帝所接受的,甘心為弟兄服務謀幸福。親愛的朋友們,在這 裏一個人不要堅持他自己的權利,但要注意甚麼是對他弟兄有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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